注册 无障碍 关怀版 繁體版 智能机器人 网站支持IPv6

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轮候库的通知

日期:2025-03-14

字号:
分享:
打印:

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轮候库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加快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轮候库,摸清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需求,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快建立住房保障轮候库的通知》(渝建住保〔20253号),现将巫山县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轮候库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准入退出条件

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在巫山县创业就业的新市民、青年人以及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本人及配偶在巫山县无产权住房(不含农房)。
申请人此前已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如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等),在申请到保障性租赁住房后的次月终止。

二、申请进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轮候库程序

面向社会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实行“自主选房、依次申请、按序配租”,符合条件的个人,可通过线上或线下申请。通过资格审核的新市民、青年人群体,可按照申请时间先后选择项目房源,联系项目运营单位办理入住,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予配租。

(一)线上申请流程。申请人下载“渝快办”手机APP——打开“渝快办”手机APP,在顶部搜索栏搜索“渝悦安居”——点击“渝悦安居”应用——点击“保障一件事”——点击“保障性住房配租服务”——进行线上申请。

(二)线下申请流程。申请人可在巫山县政务服务大厅(巫山县高唐街道宁江路220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竣工验收阶段综合窗口(D08)电话:023-57689537)或保障性租赁住房线下物业服务中心进行申请。

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31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扫一扫:分享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