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MB18883206/2023-00028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发字文号 ]
巫山建发〔2022〕97号
[ 标  题 ]
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城市排水防涝应急预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2-09-19
[ 发布日期 ]
2022-09-23
[ 有 效 性 ]

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城市排水防涝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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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城市排水防涝应急预案》的通知

巫山建发〔2022〕97号


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城市排水防涝应急预案》已经县住房城乡建委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切实抓好落实。



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城市排水防涝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市排水防涝有关要求,全面做好我县城区洪涝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使县城内洪涝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为指挥、决策城市排水防涝应急提供依据,保证县城内排水防涝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高县城内排水防涝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从我县城市排水防涝工作实际出发,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明确应急机构职责,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建立健全预警应急救援体系,做好强降雨期间城市排水防涝抢险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城市内涝灾害,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住建委职能范围内因强降雨引发城市严重内涝、险情和事故的应急救援。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为加强我县城市排水防涝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巫山县城市排水防涝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一)小组组成

以县住房城乡建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县住房城乡建委分管排水工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住房城乡建委办公室、质监站、安监中心、住保中心、城镇排水事务中心等负责人为成员。(如有人员变化,则相应职务人员进行替补

(二)小组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市有关排水防涝工作部署,及时了解强降雨天气预报和预警信息,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级别和应急响应,做出是否启动城市排水防涝应急救援预案和响应程序的决定;应急响应期间,负责指挥、组织、协调开展城市排水防涝应急救援工作;发生内涝事故后,及时向上报告事故进展情况,提出应急措施建议。根据事故等级,组织专家开展事故调查,提出解决意见;配合相关单位开展灾后重建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县住房城乡建委排水事务中心,负责本预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监督检查排水防涝的预防措施及应急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传达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并反馈、通报汛期排水情况;管理应急物资储备、调配。

各小组成员按照单位职责范围开展城市排水防涝应急工作。

    四、应急预案

(一)预案等级

城市排水防涝应急预案,按雨量大小分三级,即I级、II级、III级。

I级应急预案,即特紧急应急预案,城区日降雨量达50毫米及以上的暴雨。

II级应急预案,即紧急应急预案,城区日降雨量达25.0—49.9毫米及以内的大雨。

III级应急预案,即一般应急预案,城区日降雨量达10.0—24.9毫米及以内的中雨。

(二)应急物资准备 

1. 应急抢险”等警示牌30块,专用安全警示锥100个、警戒带、警示线若干个。  

2. 铁锹、风镐、发电机、水泵、照明设施等专用工具设备。

3. 雨衣、水靴等防雨装备现场抢险人员各一套。   

4. 抢险指挥车3台,疏通车1台。

5. 防汛编织袋5000个。

(三)汛前预防

1. 预警信息发布

暴雨预警信息实行统一发布制度。县气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暴雨预警信息的发布、解除和传播工作。

  1. 预查与预检

雨情来临前,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排水防涝安全检查,加强泵站、阀门等设施养护维修,清疏雨箅、检查井及排水管网,提高现有设施排涝能力;对老旧住宅小区、地下停车场等场所排水管网要组织落实人员进行专项排查,保障排水畅通;对降雨时易发生快速汇流的重点部位、地下构筑物、棚户区以及往年易涝点等重点区域,重点布防;对于易涝灾害点,要设立醒目、易于辨识的公众警示标记,临时安置应急抢险和交通疏导人员等人防措施。在进行管网维护、应急排水、井下及有限空间作业时,要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措施,避免人员中毒、伤亡等安全事故发生。

(四)应急处置

1. 应急预案启动

1)当城区降雨量在50毫米及以上时,启动I级应急预案,按县级应急预案执行。

2)当城区降雨量在25.0—49.9毫米及以内时,启动II级应急预案。县城市排水防涝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全部到岗到位,根据雨情大小,组织县城镇排水事务中心及相关科室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确定是否需要其他部门支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信畅通。监督在建建筑施工单位停工,在城市危险路段和危险建筑物附近设立警示标志,并加强警戒。城市排水、道桥设施维护管理单位及时清理疏通道路收水井盖、井篦等,并配合交通主管部门对积水严重的低洼路段和出现的水毁设施置警示标志或断交警示标志,并派专人值守,配合交警疏导交通。组织移动泵车、拖车式泵站、综合抢险车等做好应急排水防涝工作。城市照明设施维护管理单位对积水路段进行漏电检测和检查工作,确保行人安全。组织城市供气企业加强对重要供气设施的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对危险区域的设施、设备进行必要的防护加固。

3)当城区降雨量在10.0—24.9毫米及以内时,启动III级应急预案。县城镇排水事务中心提前检查应急物资和器材储备,做好抢险准备工作。通知应急抢险队伍和排涝设备到达易发积水区,随时服从调动。对地下构筑物、城乡结合部的棚户区、危旧房城市低洼地区、深基坑施工作业周边等重点区域进行检查和维护,城市排水、道桥设施维护管理单位应及时设立警示标志,提醒车辆和行人谨慎通行。

2.事故分级。根据事故严重程度,排水内涝事故由高到低分为重大内涝、较大排水堵塞、一般整改维修三个等级。

1)重大内涝事故,是指暴雨造成严重积水,影响居民出行、道路交通正常使用的事故。县城市排水防涝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响应,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全部到岗到位,根据雨情大小,组织县城镇排水事务中心及相关科室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确定是否需要其他部门支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信畅通。监督在建建筑施工单位停工,在城市危险路段和危险建筑物附近设立警示标志,并加强警戒。城市排水、道桥设施维护管理单位及时清理疏通道路收水井盖、井篦等,并配合交通主管部门对积水严重的低洼路段和出现的水毁设施置警示标志或断交警示标志,并派专人值守,配合交警疏导交通。组织移动泵车、拖车式泵站、综合抢险车等做好应急排水防涝工作。城市照明设施维护管理单位对积水路段进行漏电检测和检查工作,确保行人安全。组织城市供气企业加强对重要供气设施的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对危险区域的设施、设备进行必要的防护加固。

2)较大排水的事故,是指排水管道堵塞导致污水、雨水溢出、影响管道正常运行,造成环境污染的为较大排水事故。领导小组根据事件具体情况,安排组织有关排水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工作,及时疏通积水情况。县城镇排水事务中心提前检查应急物资和器材储备,做好抢险准备工作。通知应急抢险队伍和排涝设备到达易发积水区,随时服从调动。对地下构筑物、城乡结合部的棚户区、危旧房城市低洼地区、深基坑施工作业周边等重点区域进行检查和维护,城市排水、道桥设施维护管理单位应及时设立警示标志,提醒车辆和行人谨慎通行。

3)一般的事故,是指管道破损需维修、整改的事故。由县住房城乡建委排水事务中心牵头,及时处理隐患点整改。包括巡查发现问题和群众通过12319热线、电话投诉,以及群工系统、信访系统等投诉的排水设施损坏等情况,均应立即响应,及时完成整改,高效服务群众,提升城市管理体系。

(五)应急终止

当排水内涝灾害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时,领导小组可视情况布置应急终止。

(六)后期处置

县城市排水防涝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在雨情结束后应及时总结排水防涝的经验教训,以及对应急救灾工作的改进建议,并向上级汇报。县城市排水防涝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内涝灾害后的统一协调指挥。组织好本行业灾后救助工作,及时清理现场,迅速修复或重建受损设施。房屋建筑及在建工程施工企业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排查,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复工。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制度执行,排查风险隐患

汛期前组织对排污泵站、污水厂(站)等设施设备管护责任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低洼地带棚户区及易涝区域的汛期值守、现场管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核查;严格执行排水许可制度,严肃查处因私接乱建、违法排放等导致堵塞和破坏排水设施的违法行为,特别是要杜绝道路清扫垃圾、施工泥浆(灰浆)、建筑垃圾渣土、沿街商贩泔水等违法倒入排水管网的行为。

(二)强化设施管理,消除风险隐患

1.强化内涝整治,疏通卡点堵点。根据汛期前排查发现的内涝点,建立台帐,分析查找内涝原因,做到“一案一账,一点一策”。从问题为导向,采取不同方式加以解决。对实施改造周期较长、投资较大的内涝点列入部门预算实施改造;对影响大,短期有条件实施完成改造的内涝点,实施专项内涝抢险工程解决水浸问题;对非结构性原因形成的内涝点,采取加大管理力度、加强性清疏、实施局部小改造等手段加以解决。

2.强化管道疏通,保障排水畅通。对城市排水管道进行清疏,消除封堵、淤积、损坏等隐患,按照管网的实际工况和存泥量科学确定清疏次数,做到下井清淤、入管除积、错峰施工,重点做好施工工地周边、易涝点区域、易淤积管段的疏浚,加密清掏频次,提高养护标准,确保排水管网过水能力。

3.强化设施维护,提升过流能力;做好水泵等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及时清理和改造道路雨箅子等雨水收集口,提升过流能力,清掏检查井中的泥沙、渣土和垃圾,防止堵塞。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应急能力

落实城市排水防涝应急预案,明确应急预案中各相关人员的工作任务、细化响应程序、安全管理和处置措施,保障应急抢险顺畅高效。有效突出“人防”,充实排水应急队伍,实行动态管理,优化人员结构,开展业务培训,强化抢险应急演练,不断提升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应急抢险能力。同时,进入汛期相关管理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四)强化物资保障,保障应急效率

按照“数量足够,分布合理、管理方便、调用快捷”的原则,对水泵、编织袋、雨衣、雨伞、手电等防涝物资设备实行分类、分区、分级存放;完善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及调用流程,严格物资核销、更新、增储等工作程序;严控物资仓储安全隐患,落实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腐及避光措施,切实保证防涝应急设备运得出、用得上。

(五)强化部门联动,助推应急排涝

建立健全与气象、水利、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利用已有的各类信息网络平台,获取城市雨情、涝情信息,做好预警和应急调度。加强与水利部门联动,及时掌握流域洪涝情况、河道汛情、堤防设施运行情况等信息;加强与财政部门联动,及时提供抢险救灾资金保障;加强与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动,根据雨情涝情提出城区交通组织调度疏导和应急疏散转移建议;加强与教育、卫生、民政等部门联动,及时通报雨情和涝情,共同落实应急举措,切实提高灾后救助保障。













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19日印建设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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