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3-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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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巫山县卫生健康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疫情防控的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双落实。现将我委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优化审批服务。我委严格按照“放管服”及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管理要求,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细化、完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办事流程、办理地点、联系方式等要素,提高办事指南精准度,取消“其他材料”或“有关部门”等不确定性表述,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今年我委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840件,办结840件,按时办件率达到100%,无超时、无延期件。

二是扎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按照《重庆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实行告知承诺管理,申请人来办理卫生许可证时一次性告知其办理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并向申请人提供申请书和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资料齐全且符合形式要件即当场发放《卫生许可证》。今年共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179件,其中新办144件,延续33件,变更2件。

三是认真落实《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过渡期全市诊所备案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渝卫发〔202215号)文件要求,诊所设置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简化准入程序,精简办事材料,引导优秀医务人员进入基层服务领域,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设立更多高质量、高水平诊所。2022年,我委依法依规受理8个体诊所备案申请,均严格执行医疗机构设置公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示医疗机构设置有关情况。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文明执法,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规范行政执法措施。支队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并为各大队配备执法记录仪用于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加强执法人员政治思想教育,坚决杜绝行政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作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二是推动互联网法模式推广应用,探索建立智慧卫监平台。启动实施涵盖农村生活饮用水等在线监测系统的“智慧卫监”平台建设,借助平台逐步实现全县执法办案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全面强化执法过程监督,提高工作效率。同时,用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执法信息数据的整合、共享。强化执法公示,对行政处罚案件情况在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县政府官网、信用中国等网站上及时公开公示,接受监督。

三是落实执法信息公示。县卫健委严格按照“谁审批、谁处罚、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每月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在县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增强了行政执法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和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是落实持证上岗制度。为保证我县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的合法性,我委积极组织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人员换证工作,2022年,我委18名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证通过换证审核,6名符合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取得重庆市行政执法证新证。

(三)有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

一是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根据市总队要求,以县级权责清单为基础、结合日常监管需要公布的随机抽查案卷清单,通过对行政执法案卷抽查依据、抽查主体和抽查内容、实地回访抽查,进行双随机工作中法治政府建设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了执法的公正公平公开。2022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监督完成率、任务完成率、任务完结率均为100%,执行单数111单,查处案件16件,案件查处率14.41%,罚款0.4万元。市级双随机任务执行单数44单,监督完成率、任务完成率、任务完结率均为100%,查处案件数13件,案件查处率30%,罚款金额7.5万元。

二是以标准化为方向,完善监督机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组织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等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经营和诊疗行为。截至20221231日,全县共有各类监督对象1910家,日常卫生监督1969户次,监督覆盖率100%。全年查办行政处罚案件99件,已结案99件,罚没款项共计48.345万元。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做好举报投诉办理工作。根据《2022年全市卫生健康信访工作要点》立足于持续性解决群众诉求,着力健全“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专班推进、上下联动”的信访工作体系,确保“有人管事、事能办好”。对卫健委职责范围内的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采取协商、疏导等方式,促使各方当事人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协议,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回应群众关切,拓宽矛盾纠纷化解渠道,更好地改善卫生健康服务质量。

二是建立多元化医疗纠纷解决机制,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协调、功能互补,满足社会主体的多元化需求和选择。多元化医疗纠纷解决机制包括双方自愿协商;申请人民调解;申请行政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三是统一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责任保险,按照统一保险方案、统一产品责任、统一工作步骤、统一保险价格、统一参加保险、统一调赔服务“六统一”的原则,建立统一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和理赔制度,规范化管理。

二、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始终把法治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党组会、机关职工大会学习内容,结合年度学法计划,常态化推进全员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促进干部职工认识法治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的重要定位,不断增强全县卫生健康系统的法治意识,全面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业务科室具体抓的分层分级组织管理格局,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将法治建设贯穿卫生健康工作各个方面,切实履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保证了法治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是统筹推进业务与法制深度融合。建立党组定期学法制度,坚持党组会议、干部职工大会等会前学法,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必学内容。建立完善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等系列工作制度,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任务,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积极促进业务与法制深度融合。

三、存在的问题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重视不足。个别下属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存在重医疗卫生专业,轻法治建设的倾向。二是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尚未完全理顺,法治政府建设进展不平衡、缺乏亮点特色等问题。三是医疗机构法治建设体系还不够完善,法治监管体系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部分系统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水平仍待进一步提升。

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继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在依法行政中的主抓手作用,强化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不作为等方面的监督、考核。

二是注重协调配合,提高执法效能。主动加强部门间的联系、联动以及联合执法,发挥联动机制效能,提高执法效能。

三是提高执法与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积极转变行政观念,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把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狠抓责任落实,把向社会承诺的各项服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依法、便捷、高效地为群众服务。

四是依法全面履行机关职能,大力推进“放管服”。

五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六是依法预防和化解医疗纠纷矛盾纠纷,提供多样化咨询渠道。



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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