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龙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依法提供公卫卫生、基本医疗、计划生育、综合管理的等服务。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督管理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以及公共场所、职业、放射、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等工作。
(二)单位构成。
根据巫山编办〔2014〕54号,经县第十三届第13次机构编制人事会议研究,设置巫山县龙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挂巫山县龙门街道公共卫生管理中心、巫山县龙门街道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牌子。属全额拨款卫生事业单位,执行《巫山县龙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单位会计制度》。内设办公室、公共卫生科、综合科等3个职能科室,在职人员22名,临聘人员5名。退休人员2名。巫山县龙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6年至2018年执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2019年开始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345.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5.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2.1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1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345.5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1.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6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2.1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2.1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5.5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5.52万元,比2025年增加22.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5.52万元,比2025年增加22.1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基本工资调标、超额绩效拨款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基本公卫等重点工作。
巫山县龙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本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方璐 联系方式:023-5763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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