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MB18618579/2022-00070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19-04-01
[ 发布日期 ]
2019-04-01
[ 有 效 性 ]

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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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落实卫生和计划生育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编制和实施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

2、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工作。根据国家检疫传染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收集上报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信息,根据授权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依法开展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执行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工作措施,负责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并监督实施;负责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协调医疗投诉、纠纷的处置。

6、负责组织实施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监督落实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遴选全县基本药物采购目录,制定药品、耗材、医疗器械的采购、配送、结算、使用的监管和实施办法。落实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重庆市补充药物目录市内生产药品的鼓励扶持政策。

8、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和生育管理政策,组织实施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监督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人口素质的政策,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人口缺陷数量。

9、组织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落实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2、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上级要求,组织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协助实施有关的国际援助项目;联系卫生和计划生育社会团体工作。

15、拟订全县中医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参与制定中医药扶持政策、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以及重大中医药项目的规划和实施;开展中医药文化的继承发展,促进传统中医药和民间中医诊疗技术的保护与利用。

16、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工作。负责县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管理工作;负责在我县召开的国际性、国家、市和县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委托或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联系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团体工作。

17、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8、承办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主管单位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下设33个二级单位包括:巫山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巫山县卫生财务核算中心;巫山县红十字会办公室;巫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巫山县妇幼保健院;巫山县高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巫山县龙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巫山县双龙镇中心卫生院;巫山县大昌镇中心卫生院;巫山县官阳镇中心卫生院;巫山县福田镇中心卫生院;巫山县龙溪镇卫生院;巫山县庙宇镇中心卫生院;巫山县官渡镇中心卫生院;巫山县抱龙镇中心卫生院;巫山县骡坪镇中心卫生院;巫山县三溪乡卫生院;巫山县竹贤乡卫生院;巫山县红椿土家族乡卫生院;巫山县铜鼓镇卫生院;巫山县邓家土家族乡卫生院;巫山县笃坪乡中心卫生院;巫山县培石乡卫生院;巫山县金坪乡卫生院;巫山县平河乡卫生院;巫山县当阳乡卫生院;巫山县巫峡镇中心卫生院;巫山县两坪乡卫生院;巫山县建平乡卫生院;巫山县曲尺乡卫生院;巫山县大溪乡卫生院;巫山县人民医院;巫山县中医院。

本部分包含本部门职能、职责、机构设置、单位构成等详细信息,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应单独在此进行补充说明。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688.5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88.58万元,比2018年增加727.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19.94万元,比2018年增加1009.1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以及新进人员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568.64万元,比2018年减少281.72万元。

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110.14万元,与2018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8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89.74万元,比2018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零增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4万元,比2018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零增长;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零增长。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行政、参公单位)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13.35万元,比上年减少25.4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568.6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执勤执法用车辆42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4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执勤执法用车42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单位财务负责人:李娟    联系电话:023-57569768     

单位财务经办人: 谌梅   联系电话:023-57569768  

附件下载:

附件2、部门预算公开表格(卫健委).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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