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市场准入违规问题清查长效机制的通知

日期: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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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发改白头〔2023〕8号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建立市场准入违规问题清查长效机制的

通知


县级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推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着力破除各类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推进市场准入违规问题清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升市场准入服务效能,依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长效机制。

一、市场准入违规问题清查工作机制

(一)清查范围。

1.地方政府及有关机构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准入类或许可准入类事项要求进行审批的。
  2.市场主体违规进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禁止或限制进入的行业、领域、业务的。
  3.地方政府及有关机构设置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的,如国家层面已放开但地方仍在审批、另设市场准入限制性条件、监管能力不足导致不敢批、行政审批互为前置、同类事项跨区域重复审批等。

4.其他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情况。

(二)清查方式。

1.定期排查。由县营商办牵头,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有关规定的案例进行定期排查,排查结果报送县发展改革委汇总。

2.线上搜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托“渝快办”、门户网站、“信用重庆”和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反馈渠道,搜集各种形式的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线索,依照程序移交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复核、排查、整改,并同步报送至县发展改革委备案。

(三)典型案例归集通报

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典型案例情况进行通报,在县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渝快办”、“信用中国(重庆)”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示。对本地区、本领域发生的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及时进行梳理归集,每季排查,下一季度首月5号前反馈,我们将进行全县通报,以此起到警示教育作用,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二、市场准入违规问题处置联动机制

(一)组织协同

县发展改革委牵头协调县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召开会议,研判市场准入相关问题。遇有重大市场准入违规问题时,及时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会商研判

县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市场准入违规线索实行会商研判制度。先发现线索的部门召集会议,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对线索认真分析、研判,明确市场准入违规情形,对违规线索提出明确意见,并形成会议纪要。

(三)问题处置

由市场准入违规问题部门牵头,相关单位配合,共同组成市场准入违规问题处置工作组进行处置,待问题得到妥善处置后,牵头部门对处置资料归档汇总后备查。

三、市场准入违规问题追溯整改机制

(一)追溯整改范围

1.相关单位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准入类或许可准入类事项要求进行审批的。

2.市场主体违规进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禁止或限制进入的行业、领域、业务的。

3.相关单位设置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的,如国家层面已放开但地方仍在审批、另设市场准入限制性条件、监管能力不足导致不敢批、行政审批互为前置、同类事项跨区域重复审批等。

4.其他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情况。

(二)追溯整改启动流程

各单位在发现违规准入问题后,应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对线索认真分析、研判,确立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及整改目标,建立整改销号台账,确保按时如期整改销号。

(三)执行市场准入违规问题倒查追溯人员职责和倒查追溯期限

1.各单位在作出市场准入违规问题整改决定后,被整改科室或个人应当在10日内作出整改,未按时整改到位的应提供书面说明给作出整改决定的部门,经核实,确需要延长整改时间的,可适当放宽整改期限。

2.市场准入违规问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责任科室及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介入处理。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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