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巫山发改审〔2025〕461号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治理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巫山县邓家乡邓家村、楠木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议书的函》(邓家府函〔2025〕77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巫山县财政局《关于调剂下达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的通知》(巫山财建〔2025〕116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巫山县邓家乡邓家村、楠木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二、项目代码:2512-500237-04-01-792998
三、项目性质:新建
四、项目法人:巫山县邓家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五、建设地址:巫山县邓家土家族乡邓家村2社、楠木村2社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污水管网1211m,75m³化粪池1座,污水检查井56个,修建人行道1451㎡等。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20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度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
八、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加快推进实施,严格落实用地有关管理等相关要求,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和投资控制,加强安全和质量管理,确保项目早日完成并发挥投资效益。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5日
抄送: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
县审计局。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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