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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发改审〔2025〕459号(关于巫峡镇东岗村(李忠汉至学校)公路安全出行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日期: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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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发改审〔2025459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巫峡镇东岗村(李忠汉至学校)公路安全出行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巫峡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审批巫峡镇东岗村(李忠汉至学校)公路安全出行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巫峡府函〔2025215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巫山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巫山财农〔2025102号)以及巫山县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以奖代补”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巫山交运发〔202571号)、《关于巫峡镇桂花村(花椒基地至燕家湾)公路安全出行工程等3个安全出行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行业审查意见》(巫山交运建管〔202552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巫峡镇东岗村(李忠汉至学校)公路安全出行工程

二、项目代码:2511-500237-04-01-854966

三、项目性质:改建

四、项目法人:巫山县巫峡镇人民政府

五、建设地址:巫山县巫峡镇东岗村5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硬化道路1km,宽4.5m,配套防护栏、挡墙、边沟等设施设备。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90万元。资金来源为交通“以奖代补”资金以及2025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八、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加快推进实施,严格落实用地有关管理等相关要求,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和投资控制,加强安全和质量管理,确保项目早日完成并发挥投资效益。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121

抄送: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

县审计局。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51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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