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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发改审〔2025〕120号(关于铜鼓镇观阁村11组(葛师坤至冯家屋场)公路安全出行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日期:2025-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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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发改审〔2025〕120号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铜鼓镇观阁村11组(葛师坤至冯家屋场)公路安全出行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巫山县铜鼓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审批铜鼓镇观阁村11组(葛师坤至冯家屋场)公路安全出行工程建议书的函》(铜鼓府函〔2025〕37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巫山县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车购税投资计划(第一批)及建设考核任务的通知》(巫山交运发〔2025〕14号)、《关于铜鼓镇观阁村11组(葛师坤至冯家屋场)公路等4个安全出行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行业审查意见》(巫山交运建管〔2025〕15号)及巫山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巫山财农〔2025〕197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铜鼓镇观阁村11组(葛师坤至冯家屋场)公路安全出行工程

二、项目代码:2505-500237-04-01-373107

三、项目性质:改建

四、项目法人:巫山县铜鼓镇人民政府

五、建设地址:巫山县铜鼓镇观阁村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硬化道路1.447km,宽3.5m~4.5m,主要包括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安等。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106.97万元。资金来源为以奖代补资金、2025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及村集体资金。

八、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加快推进实施,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和投资控制,加强安全和质量管理,确保项目早日完成并发挥投资效益。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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