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发改审〔2025〕110号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巫山县笃坪乡天蒜村4组至对合村1组
公路安全出行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巫山县笃坪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巫山县笃坪乡天蒜村4组至对合村1组公路安全出行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笃坪府函〔2025〕34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巫山县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车购税投资计划(第一批)及建设考核任务的通知》(巫山交运发〔2025〕14号)、《关于笃坪乡天蒜村4组至对合村1组公路等3个安全出行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行业审查意见》(巫山交运建管〔2025〕14号)及巫山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巫山财农〔2024〕197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巫山县笃坪乡天蒜村4组至对合村1组公路安全出行工程
二、项目代码:2505-500237-04-01-289184
三、项目性质:改建
四、项目法人:巫山县笃坪乡人民政府
五、建设地址:巫山县笃坪乡天蒜村4组、对合村1组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硬化道路2.35km,宽3.5m-4.5m,20cm厚C25水泥混凝土面层,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及安全防护工程等。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206.89万元。资金来源为以奖代补资金197万元、2025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64万元及复垦资金1.89万元。
八、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加快推进实施,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和投资控制,加强安全和质量管理,确保项目早日完成并发挥投资效益。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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