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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发改审〔2025〕109号(关于同意调整2022年竹贤乡美丽宜居示范乡镇(场镇步道公园二期观景平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日期:202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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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发改审〔2025〕109号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同意调整2022年竹贤乡美丽宜居示范乡镇(场镇步道公园二期观景平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巫山县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申请调整2022年竹贤乡美丽宜居示范乡镇(场镇步道公园二期观景平台)项目业主和资金来源的请示》(巫山村建文〔2025〕1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5-20)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由“巫山县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调整为“巫山县竹贤乡人民政府”

二、项目资金来源由“2022年美丽宜居示范乡镇建设项目市级财政专项补助剩余资金”调整为“2024年美丽宜居示范乡镇建设项目市级绩效评价专项补助资金”

三、其他事项仍按照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2年竹贤乡美丽宜居示范场镇(场镇步道公园二期观景平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巫山发改审〔2023〕110号)执行。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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