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发改审〔2022〕101号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巫山县龙门街道龙江社区便民中心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巫山县龙门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调整龙门街道社区便民中心项目的函》(龙门街道办函〔2022〕46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调整该项目建议书,现就调整后的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巫山县龙门街道龙江社区便民中心工程
二、项目代码:2020-500237-91-01-122426
三、项目性质:新建
四、项目法人:巫山县龙门街道办事处
五、建设地址:巫山县龙门街道龙江社区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2994.2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便民服务大厅、卫生服务站、司法调解室、老年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党员活动室、地下车库等功能用房,配套建设给排水、电力通信、绿化等工程。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96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
八、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加快推进实施,加快办理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等手续,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时报我委审批。
2020年4月27日批复的《关于龙门街道社区便民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巫山发改审〔2020〕167号)文件作废。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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