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发改审〔2021〕170号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抱龙镇新合村安置区产业道路建设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抱龙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审批抱龙镇新合村安置区产业道路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抱龙府函〔2021〕89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巫山县财政局《关于下达易地扶贫搬迁政府债券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巫山发改〔2021〕161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抱龙镇新合村安置区产业道路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109-500237-04-01-109427
三、项目性质:新建
四、项目法人:巫山县抱龙镇人民政府
五、建设地址:巫山县抱龙镇新合村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产业道路长2km,宽4.5米,路面为泥结碎石路面。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8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易地扶贫搬迁政府债券资金。
八、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加快推进实施,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和投资控制,加强安全和质量管理,确保项目早日完成并发挥投资效益。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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