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发改审〔2022〕3号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巫山县骡坪镇楚阳乡村振兴综合提升
(一期)投资概算的批复
巫山县民生农林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审批巫山县骡坪镇楚阳乡村振兴综合提升(一期)概算书的请示》(巫山民生农林司文〔2021〕40号)及附件已收悉。根据巫山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巫山县骡坪镇楚阳乡村振兴综合提升(一期)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结合深圳市国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巫山县骡坪镇楚阳乡村振兴综合提升(一期)概算评估报告》,经与县财政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巫山县骡坪镇楚阳乡村振兴综合提升(一期)
二、项目代码:2109-500237-04-05-229167
三、项目法人:巫山县民生农林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四、建设地点:巫山县楚竹旅游路G42楚阳收费站至骡坪镇路口村袁家湾段沿线(三溪建材产业园——楚阳项目区)
五、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改造绿化带86509㎡(清表、种植土回填、苗木栽种) 、房屋外立面20111㎡;完善乡村振兴中心公共服务设施及配套建设广场、人行步道、文化景观墙、公厕、停车位、标识标牌等相关配套服务设施。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概算审定金额为4034.6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346.2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17.23万元,预备费188.17万元,建设期利息83.02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来源按照要求报县财政局审查,严防增加政府债务。
七、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审批的投资概算加强投资控制,施工图必须在概算批复范围内限额设计,不得擅自调整。若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项目单位提出调整方案及资金来源,按照规定程序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八、请据此批复完善其他有关建设手续,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管理制度,切实加强项目质量和安全监管,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发挥效益。
附件:巫山县骡坪镇楚阳乡村振兴综合提升(一期)投资概算表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12日
附件
巫山县骡坪镇楚阳乡村振兴综合提升(一期)投资概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及费用名称 |
投资概算 |
备注 |
一 |
工程费用 |
3346.21 |
|
(一) |
风貌整治工程 |
464.51 |
|
(二) |
园林景观绿化工程 |
2749.61 |
|
(三) |
建筑装饰工程 |
121.72 |
|
(四) |
电气工程 |
5.83 |
|
(五) |
给排水工程 |
4.54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417.23 |
|
(一) |
技术咨询费用 |
336.00 |
|
1 |
项目建议书编制费 |
7.16 |
|
2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 |
14.34 |
|
3 |
可行性研究评估费 |
3.20 |
|
4 |
工程勘察费 |
4.50 |
|
5 |
工程勘察审查费 |
0.50 |
|
6 |
工程设计费 |
117.12 |
|
7 |
施工图审查费 |
5.69 |
|
8 |
工程造价咨询费 |
44.84 |
|
9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85.49 |
|
10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10.33 |
|
11 |
财务决算审核费 |
6.07 |
|
12 |
地质灾害性危险性评估费 |
3.30 |
|
13 |
安全生产保障费 |
33.46 |
|
(二) |
工程建设管理费 |
64.50 |
|
(三) |
其他费用 |
16.73 |
(包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
三 |
基本预备费 |
188.17 |
|
四 |
建设期贷款利息 |
83.02 |
|
五 |
总投资 |
4034.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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