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70943747XE/2024-00177
[ 主题分类 ]
重大项目建设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字文号 ]
巫山发改审〔2024〕252号
[ 标  题 ]
巫山发改审〔2024〕252号(关于巫山县两坪乡溪沟堤防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成文日期 ]
2024-09-04
[ 发布日期 ]
2024-09-04
[ 有 效 性 ]

巫山发改审〔2024〕252号(关于巫山县两坪乡溪沟堤防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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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发改审〔2024〕252号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巫山县两坪乡溪沟堤防水毁修复工程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巫山县水利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巫山县两坪乡溪沟堤防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巫山水利函〔2024〕85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巫山县水利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巫山水利〔2024〕71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巫山县两坪乡溪沟堤防水毁修复工程

二、项目代码:2409-500237-04-01-604434

三、项目性质:改建

四、项目法人:巫山县水利事务中心

五、建设地址:巫山县两坪乡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修复河段长254m、岸线长509m(左岸250.50m,右岸238.50m),其中恢复垮塌堤防55.15m、原堤防护脚323.35m(左岸84.85m,右岸238.50m)。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279万元。资金来源为水利救灾资金。

八、项目建设工期:4个月。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加快推进实施,严格落实耕地、林地管理等相关要求,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和投资控制,加强安全和质量管理,确保项目早日完成并发挥投资效益。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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