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70943747XE/2024-00048
[ 主题分类 ]
重大项目建设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字文号 ]
巫山发改审〔2024〕36号
[ 标  题 ]
巫山发改审〔2024〕36号(关于巫山县2023年骡坪镇和平村光伏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成文日期 ]
2024-03-14
[ 发布日期 ]
2024-03-21
[ 有 效 性 ]

巫山发改审〔2024〕36号(关于巫山县2023年骡坪镇和平村光伏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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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发改审〔2024〕36号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巫山县2023年骡坪镇和平村光伏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巫山县骡坪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巫山县2023年骡坪镇和平村光伏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骡坪府函〔2024〕14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中共巫山县委组织部《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巫山委组〔2023〕28号),结合县农业农村委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巫山县2023年骡坪镇和平村光伏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401-500237-04-05-576995

三、项目性质:新建

四、项目法人:巫山县骡坪镇人民政府

五、建设地址:巫山县骡坪镇和平村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150千瓦光伏电站1个,包括安装光伏组件240块、组串式逆变器2台、低压交流电缆390m、0.4kv并网箱1台、电力变压器系统1套、厂区围栏205m、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工程1项等。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7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中央财政资金。

八、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加快推进实施,严格落实耕地、林地管理要求,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和投资控制,加强安全和质量管理,按国家规定办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确保项目早日完成并发挥投资效益。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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