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发改审〔2023〕366号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巫山县大昌古镇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利用
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
重庆市巫山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审批巫山县大昌古镇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初步设计概算书的请示》(旅发集团文〔2023〕154号)及附件已收悉。根据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巫山县大昌古镇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函》(巫山建委函〔2023〕128号),结合承德宏泰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巫山县大昌古镇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概算评估报告》及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委等部门会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巫山县大昌古镇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
二、项目代码:2205-500237-04-05-472808
三、项目法人:重庆市巫山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四、建设地点:巫山县大昌镇宁河村
五、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1)仿古建筑修缮工程:总建筑面积12918.72㎡,其中改造建筑面积7200.55㎡,新增建筑面积109.22㎡,保留原建筑并对外立面修缮建筑面积5608.95㎡。完成1栋—22 栋仿古建筑土建及安装工程、原有建筑物拆除工程、室外电气及给排水安装工程。
(2)装饰装修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建筑面积5378.11㎡。完成10栋、14栋等9幢楼室内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安装工程。
(3)景观园建工程 :绿化面积8572㎡,园建面积7244.63㎡。完成A区、B区园建工程,梯田恢复、乔木、灌木栽植等绿化工程、绿化配套电气、给排水安装工程、古镇数字化设施工程等。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概算审定金额为11317.8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376.53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1952.34万元,预备516.44万元,建设期利息472.5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来源按照要求报县财政局审查,严防增加政府债务。
七、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审批的投资概算加强投资控制,施工图必须在概算批复范围内限额设计,不得擅自调整。
八、请据此批复完善其他有关建设手续,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质量责任追究制等管理制度,切实加强项目质量和安全监管,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发挥效益。
附件:巫山县大昌古镇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投资概算表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7日
附件
巫山县大昌古镇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
投资概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及费用名称 |
投资概算 (万元) |
备注 |
一 |
工程费用 |
8376.53 |
|
(一) |
建筑工程 |
3015.35 |
|
(二) |
装饰工程 |
2674.57 |
|
(三) |
景观园建工程 |
2686.61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952.34 |
|
(一) |
前期工程费 |
799.28 |
|
(二) |
技术咨询费用 |
734.08 |
|
1 |
项目方案设计 |
30.00 |
|
2 |
工程勘察费 |
83.77 |
|
3 |
工程设计费 |
259.99 |
|
4 |
施工图审查费 |
6.05 |
|
5 |
环境影响评价费 |
5.40 |
|
6 |
工程造价咨询费 |
152.54 |
含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
7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192.33 |
|
8 |
地质灾害性危险性评估费 |
4.00 |
|
(三) |
工程建设管理费 |
153.27 |
|
(四) |
其他费用 |
265.71 |
(包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工程保险费、工程质量检测费、人防异地建设费等) |
三 |
基本预备费 |
516.44 |
|
四 |
建设期贷款利息 |
472.50 |
|
五 |
总投资 |
11317.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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