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发改〔2026〕65号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巫山县城区供水销售价格方案
听证会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以及《关于巫山县城区供水销售价格方案听证会有关事项的通告》(巫山发改〔2026〕62号)安排,现将巫山县城区供水销售价格方案听证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和地点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定于2026年8月5日下午15:00在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五楼四会议室召开“巫山县城区供水销售价格方案听证会”,会期半天。
二、听证方案要点
当前居民自来水一档销售水价执行4.5元/立方米,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和《政府定价行为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成本监审结果和供水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听证方案:
方案一:按用工人数48人核定水价。由现行4.5元/立方米下调至3.19元/立方米。
方案二:按用工人数105人核定水价。由现行4.5元/立方米下调至3.68元/立方米。
方案三:按用工人数242人核定水价。由现行4.5元/立方米上调至4.72元/立方米。
三、听证人名单(共4名)
曾爱民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黄大圣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工作负责人
沈雨菡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工作人员
四、听证代表名单(共10名)
(一)消费者代表(7名)
1.牛东林 巫山县高唐街道居民(高唐办推荐)
2.朱从菊 巫山县高唐街道居民(高唐办推荐)
3.张后俊 巫山县龙门街道居民(龙门办推荐)
4.陈 明 巫山县龙门街道居民(龙门办推荐)
5.王和平 巫山县龙门街道居民(龙门办推荐)
6.吴晓英 巫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监科(消保)科长(县消委推荐)
7.刘 燕 巫山县高唐街道居民(自愿报名)
(二)经营者代表(3名)
龚 毅 巫山县鼎诚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一水厂厂长(县住房城乡建委推荐)
胡 燚 巫山县鼎诚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新区营业所所长(县住房城乡建委推荐)
王 忠 巫山县鼎诚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县住房城乡建委推荐)
五、听证旁听人员(共5名)
袁瑞莲 巫山县财政局工作人员
刘 芳 巫山县住房城乡建委城镇管线中心工作人员
洪 杰 巫山县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科科长
邓 潇 巫山县市场监管局一级行政执法员
邓 军 巫山县国资管理中心副主任
六、其他事项
旁听人员、新闻媒体等参会应严格遵守会场纪律。
特此通告。
(此件公开发布)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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