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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23770943747XE/2025-0002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字文号 ]
巫山发改〔2024〕165号
[ 标  题 ]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巫山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巫山县2025年市级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4-12-19
[ 发布日期 ]
2024-12-19
[ 有 效 性 ]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巫山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巫山县2025年市级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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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发改〔2024〕165号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巫山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巫山县2025年市级财政以工代赈

任务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渝发改投资〔2024〕1386号)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计划(以下简称“市级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提前下达你们,本次以工代赈任务计划570万元,其中:计划发放劳务报酬178.5万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大以工代赈方式推广力度。按照《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意见》、《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结合《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意见》(巫山发改〔2021〕121号)、《巫山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巫山财农〔2021〕301号)的通知文件要求,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项目是载体、群众务工是目的”的政策内涵,精准选择项目,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发挥好以工代赈市级资金带动农村群众就近就业增收的作用。

二、严格执行项目实施程序。一是项目业主务必在收到投资计划1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并报县发改委审批。二是严格落实组织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提高就业技能等政策要求,落实乡镇人民政府、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项目所在村委会等各方责任,确保以工代赈项目规范实施,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三是严格执行项目实施程序,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各种问题,推动项目加快建设,及时做好资金拨付,确保项目尽快完工投用,尽早发挥资金效益;对于进展缓慢的项目,要立即排查打通工程“堵点”,增加工程建设力量,倒排工期,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全力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所有项目原则上当年度底完工。

三、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管理。要按照《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渝财农〔2021〕31号)、《巫山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巫山财农〔2021〕301号)文件要求,强化衔接资金使用绩效意识,全面实施项目绩效管理,提前设定项目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审核,加强绩效运行监控,提高项目质量和资金绩效。

四、加强衔接资金以工代赈项目监管。要按照以工代赈有关要求,以落实组织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提高就业技能等政策要求为重点,进一步规范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强化定期调度和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专项资金项目落地见效,切实带动低收入群众务工增收。

(一)加强群众务工组织。以工代赈项目应尽量简化发包程序、依法不招标。对于依法不招标的以工代赈项目,要结合本地实际优化项目承接方式,由乡镇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员会作项目业主,将项目灵活发包给县乡两级政府乡村建设公司或劳务公司、村级劳务合作社或村劳务公司(强村公司、共富公司)、村民理事会等,由上述主体直接组织当地群众开展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要监督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与施工单位建立劳务信息沟通机制,根据项目用工需求做好当地农村劳动力的动员组织工作,为项目实施提供劳务保障。

(二)严格劳务报酬发放。要严格落实《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确保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占市级财政资金比例达到30%以上。在项目前期工作环节,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应专章专节对项目是否能够组织当地群众务工、是否能够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进行论证,明确劳务报酬发放金额和标准,并在项目估算(或概算)中结合工程建设内容逐项测算用工量和劳务报酬发放额度,对应发劳务报酬予以单列。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及时足额向务工群众发放劳务报酬,规范劳务报酬发放台账,督促项目所在地村委会在村务公开栏对劳务报酬发放情况进行公示。监理单位要把群众务工、劳务报酬发放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以工代赈政策要求和项目规范。在组织项目竣工验收时,要将施工单位劳务报酬支付标准、金额和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劳动力培训台账作为重要验收内容。

(三)拓展多种赈济模式。将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紧密衔接,全面借鉴近年来以工代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形成的经验做法,结合乡村振兴以工代赈综合示范工程建设,充分复制推广“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和“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资产折股量化分红”两类模式做法,在严格落实务工组织和劳务报酬发放的基础上,全面拓展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资产折股量化分红等新赈济模式。

五、严格执行公示公告制度。要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衔接项目资金计划和乡镇、村两级公告公示制度,对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实施方案编制情况以及项目完成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公告,同时要在项目施工现场树公告牌,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六、认真做好项目调度。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将项目实施等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做到资金使用与项目实施匹配,确保信息录入及时、数据真实准确、逻辑关系严密。各项目业主从2025年1月起于每月10日前将项目进展情况调度表报送县发改委。

附件:1. 巫山县2025年市级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

2.XX以工代赈项目就业技能培训台账

3.XX以工代赈项目XX年XX月群众务工台账

4.XX以工代赈项目XX月劳务报酬发放台账

5.XX以工代赈项目XX月应发劳务报酬公示

6.XX以工代赈项目永久性公示牌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巫山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田务淋,联系电话:13896960338;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2312388;发改委监督电话:57681361;监督地址:巫山县广东中路298号;监督电话:12345)


附件1

巫山县2025年市级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

序号

区县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拟开工
日期
(年/月)

拟完工日期
(年/月)

资金类别

本次下达资金

计划带动当地群众务工人数

计划发放劳务报酬规模

计划培训务工群众人数

计划设置公益性岗位个数

其中,对易地搬迁脱贫群众吸纳带动情况

备注

计划吸纳易地搬迁群众务工人数

计划发放劳务报酬规模

预计培训务工群众人数

预计设置公益性岗位
个数



共3个项目




总投资

570

270

179

270

4

173

115

173

4


市级财政以工代赈资金

570

其他资金

0

1

巫山县

巫山县大昌镇2025年市级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大昌镇毛坪村道路长3.75公里、大昌镇黄林村道路长5.595公里、大昌镇民寨村道路长2.5公里、大昌镇白果村2.5公里、大昌镇官庄村1.05公里的挡墙、边沟整治、安全护栏等工程。其中:新建道路边沟15395米、片石挡土墙300m³、钢筋混泥土涵管120米。

2025年1月

2025年11月

总投资

300

140

96

140

2

119

82

119

2

包含可研编制费用4.8万元费用。

市级财政以工代赈资金

300

其他资金

0

2

巫山县

巫山县庙宇镇2025年庙宇村市级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改建庙宇村魔芋街油化路,路线长300m,宽8m。整修庙宇村道路,路线长300m,宽4.5m。硬化道路,路线长700m,宽4.5m。

2025年1月

2025年6月

总投资

120

60

37

60

1

28

17

28

1

包含可研编制费用4.8万元费用。

市级财政以工代赈资金

120

其他资金

0

3

巫山县

巫山县笃坪乡2025年市级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新建狮岭村主路至笃坪村四组伍早菊院坝处道路硬化1.05公里(宽3.5m至4.5m,厚20cm),新建水沟,扩宽路面,安装部分防护栏。新建鹤溪村4组产业道路硬化0.37km、鹤溪村3组产业道路硬化0.525km(宽4.5m,厚20cm)及狮岭村产业服务平台,水沟整修等。

2025年1月

2025年6月

总投资

150

70

46

70

1

26

16

26

1


市级财政以工代赈资金

150

其他资金

0


附件2

XX以工代赈项目就业技能培训台账

培训日期:

施工单位填表人:


村委会审核人:

乡镇审核人:

序号

姓名

所在村组

身份证号

手机号

培训内容

参训人员签字并按手印

备注


































附件3

XX以工代赈项目XX年XX月群众务工台账

施工单位填表人:


业主单位审核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所在村组

身份证号

务工内容

工资标准(元/天)

务工天数

应发劳务报酬(元)

手机号

备注































合计




















说明:

1.根据劳务报酬支付周期,定期核定群众务工天数和应发劳务报酬金额,本表所示为按月核定;


2.务工内容根据群众实际从事工种填写,如普通、技工、杂工等,每类工种的工资标准应统一;


3.备注中明确务工群众类别: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易地搬迁脱贫人口、其他低收入人口、普通群众。


附件4

XX以工代赈项目XX年XX月劳务报酬发放台账

施工单位填表人:


村委会审核人:

乡镇政府审核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所在村组

务工内容

工资标准(元/天)

务工天数

发放金额(元)

身份证号

银行卡号
(或备注现金)

发放日期

手机号

备注

领取人签字并按手印








































合计













说明:

1.根据劳务报酬支付周期,定期做好劳务报酬发放台账登记,本表所示为按月登记;


2.务工内容根据群众实际从事工种填写,如普通、技工、杂工等,每类工种的工资标准应统一;


3.备注中明确务工群众类别: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易地搬迁脱贫人口、其他低收入人口、普通群众。















附件5

XX以工代赈项目XX年XX月应发劳务报酬公示

公示时间:年 月  日



监督举报电话:

序号

姓名

所在村组

务工内容

工资标准
(元/天)

务工天数

应发劳务报酬
金额(元)











































合计











XX县XX镇XX村村民委员会





(加盖公章)

附件6:

XX以工代赈项目永久性公示牌

项目名称:XX以工代赈项目。

项目地点:如,XX县XX镇XX村-XX镇XX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完成的主要工程内容。

资金投入:项目资金来源、金额等。

工程效益:组织当地群众务工人数、发放劳务报酬金额、技能培训情况、当地群众受益情况等内容。

项目主管单位:XX。

项目业主单位:XX。

项目施工单位:XX。

项目后续管护单位:XX。

建设时间(工期):如,XX年XX月-XX年XX月(XX个月)。

监督电话:如,乡镇(以工代赈)部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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