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70943747XE/2022-0004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字文号 ]
巫山发改[2022]107
[ 标  题 ]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2-07-27
[ 发布日期 ]
2022-07-27
[ 有 效 性 ]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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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巫山发改〔2022〕107号


巫山县三峡风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为理顺我县天然气销售价格,保障供气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居民节约用气,根据国家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的有关要求,结合《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2022年中心城区非采暖季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渝发改价格〔2022〕555号)和《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面落实水电气有关价格政策的通知》(渝发改价格〔2020〕169号)文件精神,经请示县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我县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理顺2018年居民用气调价时未调整到位的0.12元价差,以及顺价疏导2021年门站价格上浮的天然气0.08元,共计0.20元。调整后一、二、三阶梯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分别由现行2.16元/m3、2.34元/m3、2.69元/m3调整为2.36元/m3、2.54元/m3、2.89元/m3。居民家庭采暖用气,调整后一、二、三阶梯价格分别为2.36元/m3、2.54元/m3、2.89元/m3。

二、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社会福利场所、宗教场所、城乡社区和村民委员会工作用房及公共服务设施、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商业用房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等,以及残疾人创办具有公益性、福利性且在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经营场所,其用气价格执行居民类,价格为2.41元/m3;符合条件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部队食堂用气价格执行居民合表用户价格2.41元/m3。

三、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从2022年8月1日起的用气量执行。

四、三峡风天然气公司要做好明码标价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和价格监管部门检查;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基础设备设施建设,不断提高供气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保障用户用气安全;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价格政策宣传工作,争取用户理解、支持、配合,确保价格政策顺利实施。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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